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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个案情事实,为何两地判决不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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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3-4-27 12:35:17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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亲爱的全国网友,大家好,我是上海鱼梵案件的受害者,这个案件的始作俑者是周正华,他们在我们东台市设立鱼梵分公司,并以东台鱼梵分公司的名义,为上海宏骊昌投资的项目借资,期间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伙同合伙人,巧设名目,欺瞒我们受害人,导致我们受害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被骗去了不少血汗钱。而这些钱也被转入了周雷夫妇名下江苏宝唯等多个账户,但案发后,鱼梵案件却被我们东台法院判定为<非吸>案,导致我们出借受害者不能拿回自己的出借款,但是宏骊昌案件,却被上海市法院判定为集资诈骗案,作为同一类案件,案件主要责任人是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,为何两地法院判决结果却大相径庭?为何事到如今,侦查办案机关对罪魁祸首周正华却依然没有被绳之以法?以下陈述,都是确凿无疑的事实,本人作为该案件的受害人,只是据实诉说,也愿意承担任何法律责任!事情还要从2014年12月说起,在这个月,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在上海注册上海鱼梵投资管理公司,实际上这是一家挂羊头卖狗肉的诈骗公司,从创立之初就是为了方便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实施诈骗犯罪行为。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作为资深骗子,为了掩人耳目,后来到我们东台市成立鱼梵分公司,并以这个公司的名义,为上海宏骊昌投资的项目方代理借资,自2015年5月到16年5月至后项目方中止合作。在这个期间,鱼梵公司还同时代理上海圆律公司融资项目,但是这个上海圆律公司融资项目,因为该公司未经金融许可,经上海方当事人控告,被上海警方以非法融资查处。但是始作俑者的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,为了逃避法律责任,也为了继续诈骗出借人,于是两个人狼狈为奸,共同要合伙人隐瞒上海圆律公司融资项目出事真相,并且继续指令他们的合伙人,以代理上海宏骊昌融资项目的名义继续朝我们出借人借资,并且肆意挪用我们出借人的出借款,拆东墙补西墙填补圆律融资到期兑付的窟窿,这导致我们出借人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,继续向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[代理宏骊昌公司]借款,从这里就可以看出来,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涉嫌采用欺骗的方式,向我们受害者借款,所以应当被认定为集资诈骗罪。2017年5月,上海宏骊昌运营不再接纳借资,事情到这里,作为上海宏骊昌融资的代理公司鱼梵公司,及其我们东台市鱼梵分公司就应该立即停止向社会大众进行借资,但是鱼梵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,却依然虚构宏骊昌名义合同书与盖有项目方章印的出借资金告知书,继续挂牌〖鱼梵财富中心〗虚构假合同借款,前后共骗取借资五千多万,转入周雷夫妇名下江苏宝唯等多个帐户。从这里也可以看出来,周雷夫妇是确凿无疑的诈骗分子,他们是用鱼梵公司的名义为上海宏骊昌项目进行融资,融资账户应该是鱼梵公司账户才对,怎么能落入周雷夫妇名下的私人账户中?其中的猫腻一眼便知!2018年7月鱼梵公司崩盘案发。我们出借人报案均推诿未予受理。期间,同年12月宏骊昌幕集资金未经金融许可,案发上海警方立案侦办,2021年8月,上海法院对宏骊昌案徐忠经审理认定,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十一年。《上海法院的判决》《东台法院的判决》【被告人徐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用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,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;】而东台法院审理鱼梵代理宏骊昌借资,非资金链断裂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直接弄虚做假,以拆东墙 补西壁的诈骗手段,骗取转移数千万严重的情节判决是:【被告人雷镜莉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】但是为上海宏骊昌项目融资的鱼梵公司,却只是被东台市法院判定为[非吸?],而始作俑者周正华更是逃出法网,没有受到任何法律的审判,我们出借人的血汗钱也至今了无音讯,试问同一类案件,为何上海市和东台市判决结果如此差别之悬殊?更何况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诈骗事实清晰,证据确凿,公安部门,法院和检察院为何不依法履行职责详细侦(审)办案!这其中或许有不为我们受害人了解的隐情?亲爱的网友,被害人李振国儿子李刚为保家卫国献身,政府补贴177万抚触金也被鱼梵的假合同用二本假证骗去。我们受害人实在是走投无路了,那可是我们一辈子的血汗钱啊,请我们共同监督东台市公检法,能够依法依规审理该案件,让始作俑者周正华、雷镜莉夫妇得到法律该有的惩罚,也让我们能够重新拿回我们的血汗钱!免 责 声 明 : 本 稿 件 由 当 事 人 提 供 发 布 , 仅 代 表 个 人 观 点 , 与 平 台 及 媒 体 无 关 , 禁 止 转 载 和 借 用 , 如 有 侵 权 或 者 不 实 信 息 可 提 供 材 料 联 系 平 台 删 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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